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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份在职硕士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一、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安排

根据《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江南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申请201712月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送检时间安排如下:

 

1、在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按规定格式准备好学位证书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3张,2),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12日至1025日下午3),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成功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导师签字)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答辩,进行学术不端检测(1026日统一到D906办公室把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交给李星老师)。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抽出当次参加外审的学生名单,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在职硕士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所有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时电子版论文题目、纸质版论文题目必须与系统中的学位论文题目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提交的盲审论文电子版本应严格按照盲审要求准备,若发现不按要求(如无盲审封面,出现导师姓名、学生姓名、学号等)提交,则推迟到下次申请学位且必盲;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前,盲审论文电子版可重复上传,自动覆盖前一次上传论文;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后,论文将不能修改,若仍需修改,请与学院秘书联系退回答辩申请,提交论文电子版后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提交答辩申请。

 

3、已通过答辩未授学位者,如需参加本次学位申请,请按相应学位类别规定时间至学院提交申请,获学院批准后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其余时间安排

1128日至12 15日:各学院组织答辩。

21216日至1222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1229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等事宜。

请参加201712月答辩的研究生按照申请学位的相应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注:已达到学习最长年限的研究生,如还未达到学位条件但已满足毕业条件的,可先只申请毕业答辩,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1110日至1122日,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操作路径为: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毕业)。论文无需盲审,,盲审工作在以后满足学位条件申请学位时进行,博士研究生可在毕业答辩后两年内申请学位一次,硕士研究生可在毕业答辩后一年内申请学位一次,过期不予受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