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食品学院   发布日期:16-04-07 17:34:09  最后更新:16-04-07 17:34:09  浏览次数:

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精神,为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拟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二、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

三、检查内容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及管理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完成质量;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5.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保存好相关归档材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五、学院检查安排

请各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于4月11日前填写《附件1:食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纸质版A4双面打印,学生手写签名后,指导老师填写具体意见。4月13日各中心请指定负责人收齐该表,以备学院、学校检查。

请各位指导老师对照附件2中《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密切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如有需要更改课题名称及相关文档内容的,请于4月15号下班前将附件2及附件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修改申请表》的纸质版(签字后)交学院D329。更改课题的同学,请以新的课题为主,进行中期检查的资料填写。

六、后期工作提示

请各中心、各指导老师在5月10日前完成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学生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本》;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在“实习单位考评表”上签字、盖章完全;各中心考核人在实习校内“实习校内考评表”上填写签字完全。

还没有在毕设系统下达外文翻译任务的指导老师,请尽快在毕业系统下达外文翻译任务、并督促学生完成外文翻译。

本届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需要经过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应在提交评阅教师评阅前完成。

今年答辩形式与去年一样,先是各中心进行答辩,学院组织争优答辩和二次答辩。初步的答辩时间为:各中心于6月12日进行中心答辩;6月13日进行毕业设计(大设计)的答辩;学院的争优答辩将于6月14日进行,二次答辩时间待定。(后期答辩时间及安排有变动,将再通知)

附件1. 食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2.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附件3.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修改申请表

食品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