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食品学院   发布日期:17-04-05 11:39:43  最后更新:17-04-05 11:39:4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近日,无锡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现转发如下: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为保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无锡市科技局现向各单位征集部分技术与财务专家,请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一、专家基本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程序及要求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无论以前是否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成员,均以本次推荐为准)。

技术专家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技术专家备案表》(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技术专家汇总推荐表》(附件3)。

财务专家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备案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汇总推荐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附件1-4电子版均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hfangjin@jiangnan.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食品学院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10日前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renzl@jiangnan.edu.cn

请各推荐单位和专家个人务必认真核对信息和资格证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凡属涉密单位,必须经所在单位保密审查部门同意,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推荐。

联系人:黄方今谢正军

电 话:85913615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技术专家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备案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技术专家汇总推荐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财务专家汇总推荐表

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科学技术研究院

重大项目与基金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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